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我校计划于2023年10月随东莞市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定点公开招聘语文、英语编制教师(应届毕业生)各2名,招聘岗位如下。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加入“美丽经贸 品质经贸 幸福经贸”,与我们一道,投入“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职业教育,共赢精彩人生。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根据《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笔试→体检→考察→公示
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

五、录用规则
1.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试讲成绩×30%+笔试成绩×40%
2.在达标人员中,按岗位实际可招聘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黄老师:0769-22682039
邓老师:0769-2268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