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东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莞市2024年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东莞市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东招[2023]2号和市教育局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招生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管理机制,规范程序,阳光招生,保证高质量完成2024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育人。
2.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责任到位,严禁私自操作、违规接待、谋取私利。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辅明
副组长:周昭权、杨良松
成 员:何瑞超、林文炉、唐志根、肖 犁、雷 勇
陈建军、黄爱莲
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 任:何瑞超 副主任:宋霞生
成 员:陈萌、张绍华、戴立新、殷梅、陈佩珊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制订招生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和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当年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3建立健全招生队伍,开展招生政策培训,明确招生纪律。加强纪律和廉政建设教育,落实招生人员签订“廉洁招生纪律责任书”,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谈话提醒,严明招生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4组织专人负责对报名资料、录取结果等重点环节进行分级审核,实行具体经办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分级审核制度,初审环节至少安排2人交叉审核,审核人员均需在已审资料上签名确认。
5.编制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公开、办事公正。
6.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和舆情线索,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
7.集体讨论决定自主招生名单,对补录的新生进行核查。
8.集体讨论决定申请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对申请转校学生进行核查。
9.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和舆情线索。
(二)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1.负责招生宣传资料的编撰,组织开展规范有序的招生宣传,耐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及时有效答疑解惑。
2.负责录取数据的收集、填报及统计。
3.根据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布考生录取通知。
4.负责注册报到、补录考生的面试、登记、备案及整理,递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议,通过后才能补录。
5.负责学生来源及表现情况的追踪工作。
三、实行阳光招生
1.深入实施“阳光招生”。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统一注册,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向社会明确告知招生信息公示网站。
2.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广东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九个严禁”和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廉政建设。
3.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行为,坚决制止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决纠正招生工作中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者严肃查处。
4.严防招生中介,不得通过中介等进行有偿招生,禁止违规招收不符合招生政策的学生,严禁在招生工作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好处,防止学生上当受骗,尽可能杜绝诈骗事件发生。
5.招生宣传中做到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承诺有效,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含有误导家长、学生的内容。
6.严禁报读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者,上报教育局招办,取消其录取资格。
7.严格执行省市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违规收费。
四、确保措施得当、程序规范
1.加强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招生录取注册工作,全面落实注册报到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意识,耐心做好招生来访接待和来电解释答复等服务工作,坚持照章办事。
3.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阳光招生。
4.录取结果由市教育局网上公布,自主招生录取严格按教育局规定执行。
5.制定新生注册工作方案,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6.制定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和日程表,安排招生录取各阶段工作。
五、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3-6月 | 1.制作招生简章,招生宣传; 2.做好来访接待、来电咨询和考生填报志愿咨询等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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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 | 1.落实校服订购管理流程及通知事项; 2.拟定并印制“新生注册须知事项”; 3.落实协助招生的学生干部培训; 4.检查各项筹备工作的分工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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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 | 1.拟定考生入校注册方案; 2.招生期间值班安排,接待来访,接听来电; 3.印制注册报到等指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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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 | 1.下载录取名单; 2.发布录取新生短信,告知报到注册事项及流程; 3.发布“注册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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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 | 1.公布录取结果,考生网上打印录取通知书; 2.召开注册工作会议,布置注册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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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 | 新生注册; 统计、上报注册数据,分析各专业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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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 | 办理未注册考生的注销手续; 中职学校平台补录及注册 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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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按完成新生分班。 | 学生处 培就处 |
9月 | 将三二分段新生信息录入省中招平台录取系统。 | 培就处 |
注:具体录取、新生注册安排以市招生办通知为准。
六、新生注册工作中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
培训就业处:
1.制定招生录取注册工作方案。
2.召开新生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
3.印制、安装注册指示牌,现场安装调试好数据处理及票据打印电脑,布置报到注册场所。
4.整理统计注册数据,打印新生名册,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安排人员注册后值班,做好对新生及家长的各项跟进服务工作。
6.注册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
7.将录取新生数据整理后移交学生处、教务处。
学生处、教务处:
1.落实军训准备事项。
2.做好新生分班工作,订购新生课本。
总务处(后勤保障):
1.落实新生校服订购管理流程及通知事项。
2.做好校园环境消杀、清洁卫生,安排校医值班,配备防疫物品。
3.做好后勤保障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4.布置注册报到指示牌,摆放好注册窗口台椅等。
5.指挥、疏导车辆停放,确保车辆出入、通行顺畅。
6.安排新生宿舍。
团委:
拟定参与新生注册的学生干部名单。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2024年4月
附件:2024年招生计划及基本情况表

1.招生范围:参加东莞市中考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读我校,不限户籍和学校性质。
2.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1)收费标准:每学年收取住宿费660元,课本资料费待入学后按实际数收取。
(2)免学费: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凡是入读我校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港澳台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均免学费。(注:依据省市文件规定,个别不能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理工类、语言类、艺术类、计算机类专业每学年学费3800元,其他专业3300元)
(3)国家资助: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包括城市户籍)除可免学费外,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助学金补助标准是一、二年级共补助4000元。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22686561
招生投诉举报电话: 22600130
招生投诉电子信箱:jmxxp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