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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9      阅读次数:

各相关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增强民族自信,进一步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落实省教育厅、省语委《广东省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粤教语〔2018〕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以确保今年我市90%的中小学达到广东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省厅任务,积极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验收组

组 长:杜润江 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副组长: 周 益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司学松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副主任

成 员:详见附件一

二、时间:2019年12月18日—19日

三、地点:东莞市教师发展中心

、验收流程

(一)受检单位依照《东莞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东教语〔2018〕16号)中的标准体系作自评报告。

(二)提交《东莞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查评验收表》(见附件二)纸质版一份,此份文件须校长签名盖章,电子表一份。提交语言文字工作电子档案(2017年9月--2019年12月),如有原始文件请扫描归档。

(三)专家提问答辩。

(四)专家组及时提出反馈意见,一周后评分并形成书面报告。

(五)不达标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方案。

(六)验收组对不达标单位的改进工作进行跟踪。

五、工作要求

关于受检单位

(一)以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态度,总结梳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由各学校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校级领导完成自评报告。

(二)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应以文字说明,并加上佐证材料。部分指标要求做如下补充:

1.指标1-3-2、1-3-3、1-3-4须出具照片或链接。

2.指标2-2-3须出具全体在职在编在岗教师的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并制定全员统计表。

3.指标2-3、3-2、4-1、4-2的所有项目均可用照片、录像、链接加以补充证明。

关于验收组

  1. 验收组专家严守纪律,以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根据受检单位的自评报告、电子档案,逐条评分,确保公正公平评价各学校的工作。

  2. 专家可以对受检单位的发言提出问题,对其语言文字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3. 验收组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一周后反馈给学校。

  4. 市语委办组织验收组专家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跟踪改进情况。

六、具体安排

(一)验收组专家会议,2019年12月17日晚7:30

(二)验收组专家集合进行分组,时间:

2019年12月18日上午8:10

(三)受检单位分组顺序表

8:30-12:00依序进行,每个单位15-30分钟汇报时间

组别

单位

1

东莞中学

东莞市第一中学

东莞市外国语学校

东莞市石龙中学

东莞市实验中学

东莞高级中学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

2

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

东莞市虎门中学

东莞市万江中学

东莞市长安中学

东莞市厚街中学

东莞市塘厦中学

组别

单位

3

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

东莞市常平中学

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

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

东莞启智学校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4

东莞市商业学校

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

东莞市信息技术学校

东莞市轻工业学校

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

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23126171, 联系人:叶明

(二)会议回执(见附件三),请于20191216日前将回执、电子文件资料提交到邮箱dgpscp@163.com

附件:1.东莞市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验收组

成员表

2.东莞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查评

验收表(直属学校)

3.东莞市直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自评

报告人回执

市语委办

2019年12月9日